负责门诊的医疗、护理、教学和医技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
门诊部工作职责
1、在医院主管门诊工作的副院长、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进行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在门诊工作的人员,在门诊部统一管理下工作。
3、在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不能确诊的患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申请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5、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并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开设专家门诊。
6、对卫干、特需、身体残缺及高龄老年患者应酌情给予照顾。
7、对每一位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录病历,科主任及相关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门诊病历质量。
8、门诊检查、检验等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9、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