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局批准我院设置安庆市医疗康复护理院。
市卫生局认为,我院设置的医疗康复护理院符合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符合《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老年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且选址位于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61号(市立医院北院区)建设规划有地中的“预留卫生发展用地范围”(市规划局建址字第(2004)02号批文和土地证)。并要求我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卫医政发[2012]17号)、《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卫医政发[2011]21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筹建工作。
据了解,该项目正在有关部门申报立项。拟设置床位400张,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投资1.85亿元,该项目将会依托市立医院先进的医疗技术,更好的为我市人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