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有塑料、玻璃输液瓶回收拟对外公开招标,请有意者,在见到公告后七日内(2013年7月9日起至7月15日止)与总务科联系。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具体要求:
1、须具备废品回收的资质或证件(如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须保证回收的塑料、玻璃输液瓶不用于原用途;
3、输液瓶回收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先破碎、毁形处理;
4、塑料输液瓶处理后不能用于食品行业,用于其它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5、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输液回收做到日产日清。
二、合同期限:暂定两年。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56-5223807
二0一三年七月
安庆市立医院